卧佛台遗址位于滨北西街,1954年在该地附近发现了黑陶、石、蚌、骨等器物和残片。经过省有关单位鉴定,确认为龙山文化遗址,并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8月,被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成立保护小组。1987年10月,市政府竖立了“卧佛台遗址”的标志。此遗址曾出土过从新石器时代到东周时期的各种器物,如石斧、石凿、骨锥、骨簪、鹿角化石和豆、鬲、壶、罐、钵等陶片,颜色有灰、黑、白、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