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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用英文怎么说
香港警察:Hong Kong Police
HK POLICE, 香港警察是香港的三大纪律部队之一。香港的三大纪律部队是香港警察(HK POLICE),香港海关(HK CUSTOMS),香港消防处(HK FIRE SERVICE)。香港警察,合共近40000人的大部队(至2011年8月31日:有28269名正规人员),警民比例及编制均为世界上最高及最庞大之一。水警总区有142艘轮艇,共2424名人员,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警察水师。港警务处有近170年的专业经验,规模廉洁、警察力量规模庞大、高度效率及破案率,于1960年代开始,被国际上评定为亚洲最佳警队,为香港治安及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例句:
1.同时,香港警察也被誉为一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工作效率高的警队。
Meanwhile, Hong Kong police force is recognized as one of best police teams that enforces the law strictly and acts with highly efficiency and discipline.
2.香港警察在二次大战之后开始招募女警,至今女警已出现在绝大部分的工作岗位。
Hong Kong Police Force in World War II after the recruitment of women police officers, women police officers have so far appeared in most of the jobs.
3.如果你有任何关于香港警察的问题,请再联系我们。
If you have any enquiry about HK Police, please contact us again.
香港警察英文叫什么s?
香港警察英文叫:sir
英[sɜ:(r)]
释义:
n.先生;(用于姓名前)爵士;阁下;(中小学生对男教师的称呼)先生;老师
n.(苏丹、德)西尔(人名)
[复数:sirs]
短语:
Sir Lionel莱昂内尔爵士;以及莱诺爵士
扩展资料:
词语辨析:Mr.,sir
这两个名词均可表示“先生”之意。
1、Mr.是Mister的缩写形式,一般加在男子的姓、名字或职位之前,是对成年男子的尊称。Mr.多用于英国,Mr(未加圆点)多用于美国。
2、sir较正式的称呼语,书面文字或口语均可使用,其后不必加姓。
香港警察英文
香港警察的英文:Hong Kong Police。
香港警察(HONG KONG POLI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八大纪律部队(指香港警务处、香港惩教署、香港消防处、香港海关、香港入境事务处、香港政府飞行服务队、香港医疗辅助队和香港民众安全服务队)之一。香港警队是一支拥有32988名纪律人员及4720名文职人员的队伍(截止2021年5月31日)。
警民比例及编制均为世界上最高及最庞大之一。水警总区拥有一支超过110艘船的船队 ,超过2,300名的警务人员及180名文职人员,能够应付不同行动及地理环境上的需要,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警察水师。香港警务处有176年的专业经验,规模廉洁、警察力量规模庞大、高度效率及破案率,于1960年开始,被国际上评定为亚洲最佳警队,为香港治安及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香港警察的级别
香港警衔制度是指香港警务处现役警察的警衔制度。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 、高级警司 、警司 、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见习督察、警署警长 、警长、高级警员 、警员 。
香港警察英文叫什么s?
香港警察叫:阿sir。是香港警察的通俗称呼。
SIR在英文中表示先生的意思,在香港阿SIR是特指警务人员,也是对警察的一种尊称,因为香港以前是英国的殖民地,香港人民在当时普遍讲英语,所以称呼警察和长官都用英语sir来表示。
关于“阿SIR”的来源另一种说法是在20世纪90年代及之前,广东和香港两地交往,香港粤语明显处于强势,一边倒。80年代,广东粤语区的人叫解放军“大叔”,叫警察“二叔”,香港粤语北上后,广东人也学香港人管警察叫“阿Sir”了。
SIR的释义:
n.先生,长官,阁下,爵士。
SIR的复数: sirs
SIR的例句:I had the privilege of giving the Sir George Brown memorial lecture。意思是:我有幸作乔治·布朗爵士纪念演讲。
SIR的的日常用法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含义,比如在工作中称呼上司一般称作“张Sir”、“王Sir”等。
香港警察英文怎么说
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
香港警察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装备最现代化的警队之一。
香港警队1842年成立之时,只有35人。经历多年,警队已由一支肩负消防、监狱及移民管制等多项任务的队伍,演变成执行传统警务的专业警队。截至2001年12月1日,警队人数近2.8万人,其中超过12.6%为女性,另有5860名文职人员。
自1914年以来,香港除正规警察部队外,又成立了由志愿人士组成的辅助警察部队,目的是在自然灾害及紧急事件发生时拥有充足的后勤支援。截至2001年12月1日,辅助警队共有4600多名志愿人士,以协助正规警队在节日及大型公众活动举行期间执行人群管理的工作。在紧急事件发生时,辅助警队则仍保留着后勤支援的作用。
香港警队的总指挥为警务处处长,另有两位副处长辅助其执行职务。警察总部设有5个部门,即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财务、政务及策划处。
为方便执行日常警务工作,全港划分为6个总区,即港岛总区、东九龙总区、西九龙总区、新界北总区、新界南总区及水警总区。大部分的日常行动及管理事宜,均由各总区独立处理。各总区均设有总部,内有政务及行动部、交通及刑事侦缉单位。每个总区又划分为警区及分区,有些区更细分为警署。目前,全港共分为23个警区。而跨越数个警区的地下铁路的治安,则由地下铁路警区负责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