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文庙,位于泾阳县城,南靠南环路,北靠北极宫大街。1980年,被泾阳县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整体以南北中轴线对称排列,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合院群落,建筑面积达到1358平方米。主要由大成殿、戟殿(山门)、东西庑殿和东西翼室四个部分组成。大成殿于同治元年(1861)遭到破坏,而黄传绅知县在同治四年(1865)进行了修复。其他建筑则是由吴周氏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捐款修建的。原先被学校占用,后来被改为粮站和种子公司。1985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迁入办公,现已成为县博物馆的所在地。查考古籍,没有关于文庙建立年代的记载。宋代邑人的《重修文庙碑记》中记载了于宋元右五年(1090)重修文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