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司金融业务、零售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其主要业务有本外币公司贷款、票据贴现、公司存款、结算业务、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代理业务、证券买卖业务、信用承诺业务、外汇及结售汇业务、顾问及咨询业务、理财产品业务、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个人存款、个人贷款、借记卡、信用卡、个人理财、代销基金、代理保险、代销实物贵金属、代收代付、结售汇、货币市场业务、同业投资业务、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债券承分销业务、代客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19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位列第273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19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榜单中,位列第245位。公司在麦肯锡发布的《中国TOP40家银行价值创造排行榜(2019)》中,经济利润和RAROC(经济资本回报率)两项核心指标排名分列全国TOP40银行的第17位和第10位。公司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陀螺”(GYROSCOPE)评价体系(资产规模2000亿元以上城商行)位列综合评价第11位。公司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位列第37位。公司获得了“最佳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奖”、“2019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核心交易商”、“2019年度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2019年杰出合作伙伴奖”等多项荣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