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按规范要求填写、车主签名);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此项业务不能代办,需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前来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供代码卡、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领取) 二、申请核档、查验机动车、申领/补登记证书业务办理顺序: 1、档案科申请核对档案,领取核档受理回执,规定工作时间内领取核档证明; 2、刑侦处刑侦验车; 3、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4、登记审核资料,领取受理回执。 三、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人到车管所机动车注册登记办证大厅发证窗口领取;领证要求:受理回执、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供代码卡、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听听别人怎么说:
一、登报申明,宣布证书遗失。二、持购车发票,去当地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补办登记。三,缴纳补办的费用。四、领取车辆新的登记证。
领牌有一个专门窗口,一般是选了号,办完手续就可以去窗口领到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