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证有年限限制吗
你好!法规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年限期满行驶证作废):(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听听别人怎么说:
行驶证上的有效期就是车辆的年审日期。虽然车辆行驶证副页上都有车辆年审日期的提示,但总是有车主疏忽大意,忘记了车辆的年审时间,导致年审逾期。年审逾期的后果,除了因无法提供车辆检验合格凭证而被罚款之外,还有就是事故之后会导致保险赔付受阻。所以,车主朋友们必须赶在检验有效期前将车辆送检,千万不要耽误了。按照正常情况,车辆年审基本上是在行驶证副页标示的检验有效期之前进行的,此时依然在保险有效期内,若是在此时出现车损事故(比如在年审场地出现车辆擦碰等),保险也是会赔付的;但是,若车辆超过了年审时间仍未进行检验,而且又发生了事故,那么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赔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