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豆整理了新疆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分别是圣佑庙、靖远寺、伊宁陕西大寺、莎车加满清真寺、库车大寺、叶尔羌汗国王陵、于田艾提卡清真寺、乌鲁木齐市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高昌故城、苏公塔(吐鲁番塔),一起来看新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吧。

新疆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新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靖远寺

2006年5月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靖远寺位于新疆伊犁地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以西5公里处的孙扎奇乡,靖远寺是清代锡伯族建筑艺术的代表,生动形象地反映了锡伯族的建筑以及文化艺术水平,是锡伯族人民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对研究锡伯族西迁后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建筑艺术、绘画雕塑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靖远寺,对于研究锡伯族从东北西迁伊犁后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建筑工艺美术和各民族文化交流都有一定意义。

莎车加满清真寺

艾提尕尔清真寺又译为“艾提尕”“艾提卡尔”。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的艾提尕尔广场西侧,始建于1442年,南北长140米,东西宽120米,占地总面积为1.68万平方米,分为“正殿”、“外殿”、“教经堂”、“院落”、“拱拜孜”、“宣礼塔”、“大门”等七部分,它不仅是新疆规模最大的清真寺,也是全国规模最大的清真寺之一。 在国内外宗教界均具有一定影响,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圣佑庙

圣佑庙,位于伊犁哈萨克斯坦自治州昭苏县境内,是中国边锤难得的一处古建筑,是新疆保存完整的喇嘛教四大庙宇之一,也是这一带蒙古族牧民求神祈祷的场所。寺庙面积为2000平方米,坐北朝南,布局严整,四周围墙环绕,建筑宏伟壮观,气氛庄严肃穆,庙内古木参天,松杉蔽日,登堂入室,给人以超凡脱俗之感,沿着中轴线望去,8座建筑错落有致。

伊宁陕西大寺

陕甘大寺,是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原名宁固寺、陕西大寺、陕甘大寺等。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始建于清代乾隆二十五年(1760),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回族穆斯林捐资所建。原占地面积6000多平方米,其结构布局模仿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并从关内延聘建筑师来到祖国边疆的西大门地方修建了这座中国宫殿式的清真寺。该清真寺面积原有9亩,现存4亩多。该清真寺每逢节日(肉孜节、古尔邦节等),有几千人参加会礼。

库车大寺

库车大清真寺是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民群众做礼拜的宗教场所。大寺坐落在新疆库车市城黑墩巴扎最高处。距库车新城4公里,是新疆境内仅次于喀什艾提尕清真寺的第二大寺。库车大寺据传为16世纪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首领伊斯哈格吾里从喀什到库车留居传道期间所建。最初是土建寺院,17世纪改为木结构,1923年遇大火被烧毁,现存寺院为1931年建成。。塔柱雕以伊斯兰风格图案,穹窿式楼顶,形似天宇,寺内礼拜大厅1500平方米,可容纳3000人大礼拜。

叶尔羌汗国王陵

2006年5月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尔羌汗国王陵又称阿勒屯麻扎位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老城和新城之间的阿勒屯德尔瓦兹以北,是叶尔羌汗国时期的王陵,它最早是在1533年为悼念赛义德王朝第一个汗王苏里唐赛义德而修建的。叶尔羌汗国王陵在布局和图案装饰等方面,别具风格,是伊斯兰教优秀建筑艺术,为了解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埋葬方式等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目前,这个国王陵保存完好,对外开放。是莎车县的叶尔羌风情旅游区的一部分。

高昌故城

高昌故城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处吐鲁番市东面约四十公里的哈拉和卓乡所在地附近,北距火焰山南麓的木头沟沟口(胜金口)约6.5公里,东距鄯善县城约55公里。高昌故城自公元前一世纪建高昌壁,到十三世纪废弃,使用了一千三百多年。始建时间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了。它是吐鲁番地区千年沧桑的见证。

苏公塔(吐鲁番塔)

苏公塔位于新疆吐鲁番市东郊2公里处的葡萄乡木纳尔村,是一座造型新颖别致的塔形伊斯兰教建筑。苏公塔是新疆境内现存大的古塔,建成于公元1778年,迄今已有230 多年的历史,它是清朝时期维吾尔族著名爱国人士吐鲁番郡王额敏和卓为了恭报清王朝的恩遇,表达自己对真主的虔诚,并使自己一生的业绩流芳后世,而自出白银7000两建造。苏公塔又名额敏塔,之所以称作苏公塔,完全是因为该塔由额敏郡主的儿子苏莱曼建造完成,故得名于此。

于田艾提卡清真寺

2017年12月2日,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发布暨池州生态文明研究院成立仪式在安徽池州市举办,于田艾提卡清真寺入选“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艾提卡清真寺始建于1200年,至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是于田县唯一一座大清真寺,曾在1998年进行大面积维修,1999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被**命名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艾提卡清真寺位于于田县老城区吾斯塘贝西社区,占地面积16810平方米,其中庭院面积3066平方米,系砖木结构。

乌鲁木齐市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

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位于乌鲁木齐市胜利路392号,建筑面积503.6平方米,占地1100平方米。该纪念馆于1962年被市政府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命名为“革命烈士纪念馆”,1965年10月更名为“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0年被团中央列为“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之一。该馆是全国现存11个“八路军办事处旧址纪念馆”中保存较完整、较具代表性的纪念馆。